廣寧縣心連心助孤扶貧慈善會 新聞發言人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和聯系,積極主動、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,保障外界對本會工作的知情權,接受社會公眾對本會工作的監督,構建良好的慈善宣傳氛圍,制定本會新聞發言人制度。 一、新聞發言人工作遵循的原則 1.堅持黨的基本路線,維護慈善工作大局。 2.對外發布新聞需有新聞價值,體現本會的權威性、公開性和時效性。 3.新聞發布的內容要準確、及時、公正、嚴肅。 二、新聞發言人 本會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,新聞發言人由秘書長兼任,新聞發布由秘書處執行,經秘書長審核同意發布。 三、新聞發言人的職責 1.為本會新聞發布會提供新聞信息和相關資料,根據本會授權,負責主持或參加本會有關新聞發布會。 2.負責組織管理本會的新聞發布工作。發生突發事件時,新聞發言人應在事后2小時內,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人員對如何進行新聞宣傳提出建議,同時,負責核實突發事件的真實情況,并及時組織起草新聞發布稿,報廣寧縣民政局和廣寧縣心連心助孤扶貧慈善會理事會審批。 3.受理媒體記者采訪申請,接待、安排和接受記者采訪,并為記者采訪提供相關服務。 4. 執行上級機關指定的新聞發布和公共關系事務; 5.執行與政府新聞發布有關的其他工作。 四、新聞發布的內容 新聞發布的內容要確保真實準確,要符合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法律、法規關于保密的規定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: 1.常規本會的工作信息和活動信息; 2.社會熱點:對新聞媒體及公眾普遍關注的有關本會方面的事實確認、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眾應注意的事項等信息; 3.突發事件:全市范圍內發生重大事故、自然災害的救助信息; 4.對新聞媒體實施輿論監督的事項的及時回應; 5.其它需要發布的事項。 五、新聞發布的管理 1.新聞稿的起草和審定:新聞發言稿一般由秘書長擬定初稿,送會長初審后報市(業務主管單位名稱)審定。 2.歸檔:使用后的新聞發言稿,由本會辦公室立卷保管。 六、其他 1.新聞發布所需經費,從本會業務經費中列支。 2.本制度由是本會辦公室負責解釋,自印發之日起執行。 廣寧縣心連心助孤扶貧慈善會 2018年10月10日 |